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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齐产能之趣谈 
 日期: 2024/9/20  阅读次数: 23  来源: 水泥网APP   
 
最近生产线补产能的报道有点多。
一般为批小建大,大了的部分要补足。判定大了还是小了按《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中水泥熟料产能换算表推算。
《实施办法》规定,用于置换的产能指标,依据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上的设计产能确定。实际产能小于备案或核准产能的,按实际产能确定,实际产能大于备案或核准产能的,按备案或核准产能确定。项目实际产能按照附件1水泥熟料产能换算表推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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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产能指标很宝贵,置换过程中一吨也不能浪费。于是,将置换产能反推算后,出现了不以通常100吨/日为一档的产能规模。如刚有一项目产能规模为7266吨/日。因为其又从产能规模反推到窑径为5.45米。于是窑径也不是通常100毫米进一档的窑径。说俗一点,“野鸡”产能规模和窑径有点多了起来。
在产能置换实践中,为什么1毫米、1吨/日非要斤斤计较呢?应该是为项目留有后路的考虑。如再要进行产能置换时(尽管还是一、二十年后的事),如要进行备案产能与实际产能相比较,取小者,哪一方面取小了,都会影响到“全局”。
近日又出现了多补产能的案例。有1条早在2008年建成的Φ4.8米生产线,当时核准产能规模为4000吨/日。早期的4000吨/日生产线大部分都将窑径定格在4.8米。随着新干技术的发展、管理操作走向娴熟,4.8米窑产能可达到5000吨/日。这样一来,4.8米窑产能渐渐成为5000吨/日标配。与4米窑产能从2000吨/日成为2500吨/日情况相类似。
本来按4.8米窑推算应为5000吨/日的产能规模,现为4000吨/日规模,那只要补齐1000吨/日即可。按减量置换1.5:1的要求,要从外置换进1500吨/日产能就行。可又没有这样合适的,如真有的话,还要作为限制类,按使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限制类水泥熟料生产线作为置换指标产能置换比例不低于2:1的规定,需2000吨/日指标。
现省内有1条2500吨/日生产线产能指标出让,按减量比例。可置换进1666吨/日。如只用了其中1500吨/日,剩下1000吨/日会给出让方造成后续麻烦。
因为按现置换办法规定,用于置换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拆分转让不能超过两个项目。还规定,用于产能置换的生产线,必须在建设项目投产前关停并完成拆除退出,用于分拆的置换指标项目,按最先建成投产的建设项目时间计算。“麻烦”还真不少。于是全吃进吧,何况,5000吨/日生产线达到6000吨/日也不是什么业内“秘密”。从这点出发,将1000吨/日产能减量到666吨/日指标全吃进也不是件不可思议的事。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万一再要进行产能置换时,该条Φ4.8米生产线(按现水泥熟料产能换算表)其备案产能为5666吨/日,其实际产能为5000吨/日。要置换的话,取其中之小,只能是5000吨/日。遗憾的是666吨/日的产能指标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流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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